该胆寒的不是应该是站在他们对立面的敌人?
虎子将甲胄拿到了李同的面前。
仔仔细细地检查了甲胄的受损情况后,李同点了点头。
单独的铁弹,单点杀伤很强,霰弹才能做到范围杀伤。
这玩意面试,对冷兵器时代的军队,将是碾压式的打击。
甲胄在热兵器的面前,形同虚设。
李同恨不得现在就能装备所有的部队,那就不用再担心什么狗屁朝廷的威胁了。
直接杀去京都,将皇帝踢下龙椅,自己坐上去即可。
“大哥,这东西我们要是能有一千把!基本上就不用担心敌军的集团冲锋了。”虎子眼中冒着精光。
他刚刚都那么震惊,这要是第一次上战场,敌军还不吓得屁股尿流?
先不说杀伤,这种动静,绝对是在关键时刻,击溃敌军军心的绝佳利器。
“一千把,还不够!我要有一支至少上万的火器部队!才能为我们所有人兜底。”李同对未来希冀着。
一万人的火器部队,燧发枪,土炸弹要生产配备,还有燧发枪的子弹。
枪械的日常维修,等等。
至少得再配备两万人的辅兵辅助,这支部队才能发挥出最大战力。
就单单完成梯队式轮番射击,再加上辅兵为火器兵上子弹上火药。
一万人的火器部队,就得至少有两万五千把燧发枪。
多出的五千把,是以防损坏,可以得到及时更换的库存。
要养得起这样一支部队,凌州至少得完全恢复到巅峰。
在农业和商业上,不能受制于人。
李同距离这个目标,还很遥远。
先拥有一千支燧发枪,所谓自己的底牌,在最关键的时刻,可以给予敌人致命打击。
“大哥,我想……”
“不!你不想!这支部队,我要亲自攥在手里,等以后有了多余的装备,我首先考虑你。”李同制止了虎子的想法。
虎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想法这么容易被大哥看穿,还挺不好意思的。
“走吧!我们回北川。”
已经很久没有和魏舒温存了。
现在拿下了凌州,该停下来享受享受生活了。
李同带上阿史那昭月、虎子和亲兵,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北川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