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西并没有留意到,他说的是“我”最后一个家,而不是“我们”最后一个家。
(1)
这段诗歌选自美国诗人亨利·沃兹沃斯·朗费罗(henrywadsworthlongfellow,1807—1882)的叙事长诗《伊凡吉琳(evangeline)》。—译者注(书中注释除特殊标注之外都为译者注)
(2)
本书中主角家的防火梯应该并非如今常见的金属楼梯,而是在每一户窗外安装的有矮护栏的金属护网平台,比较狭窄。配有可以爬到楼顶或者楼下的逃生梯,只能通过窗户出入,所以才会被树冠包围。后文中也会描写主角由窗户爬进防火梯平台上坐下。
(3)
这里说的是压杆式苏打水瓶,瓶嘴是比较大的金属泵式结构。
(4)
原文为gettheleadout,这是一个表示“加快速度”“赶紧行动”或者“勤快起来”之类含义的习语,而字面上又是“把铅掏出来”的意思(这个习语的来源是用“裤子里灌了铅”来表示动作慢,那么取出裤子里的铅自然就是加快速度的意思)。孩子们所卖的废旧金属里也包括回收的铅块,此处实际上是卡尼讲了一个不怎么好笑的双关语,所以他才会等孩子们配合着发笑。
(5)
原文为littleboyb露e,此处引用的是美国诗人尤金·菲尔德(eugenefield,1850—1895)所创作的同名儿童诗歌中的人物,《鹅妈妈童谣》中也有一首名叫littleboyb露e的儿歌,但是二者之间应该没有关联。
(6)
自19世纪80年代起,美国的犹太移民数量一度激增,这些移民大多来自中东欧,比如来自沙俄在如今波兰、立陶宛、摩尔多瓦等地划定的“栅栏区”的德系犹太人,来自奥匈帝国加利西亚地区(如今分属乌克兰和波兰)的德系犹太人,以及来自罗马尼亚的犹太人。因此这些移民在衣着等方面或许更具有中东欧特色。本书主角弗兰西观察到的似乎是一些相对保守的犹太人群体,而她对犹太移民聚居地的印象也似乎洋溢着某种“东方风情”,这一点可能是因为尚在童年的主角并不能辨认这些移民的衣着和习惯体现了什么地区的特色,只是感觉相当“异域”和新奇导致的。
(7)
此处指的应该是菊苣根,而不是沙拉中常见的那种通称比利时苣荬菜的宽叶生食蔬菜,二者同为菊苣属,但培植的用途不同。菊苣的根部近似于防风根,风干烘焙并研磨成粉末后既是西方国家常用的咖啡代用品,也可以添加在咖啡粉中增添风味,在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欧陆,它都曾被广泛作为咖啡的替代品使用。
(8)
弗拉特布什(flatbush)是布鲁克林的一个街区。
(9)
原文为goyim,犹太人用语,对非犹太人含冒犯性的称呼。
(10)
路易莎·梅·奥尔科特(louisamayalcott,1832—1888),美国女作家,代表作为《小妇人》《小绅士》。
(11)
布朗(brown)、布朗宁(browning)、布朗恩(browne)都是比较常见的姓氏,图书馆按照字母顺序排架的话,这几个姓氏的作者的作品不仅量非常大,还应该会被排在一起。
(12)
玛丽·柯雷丽(mariecorelli,1855—1924),英国女作家,撰写了超过20本风行一时的通俗浪漫小说。
(13)
爱尔兰作家贾斯汀·麦卡锡(justin混♂arthy,1859—1936)的小说作品,出版于1901年,讲述了以中世纪晚期法国传奇诗人弗朗索瓦·维永为主角的虚构浪漫冒险故事。
(14)
美国通俗小说家、剧作家乔治·巴尔·麦卡奇恩(utcheon,1866—1928)的“格劳斯塔克”系列小说之一,出版于1904年。格劳斯塔克是作者虚构的东欧国家,也是该系列小说的舞台。本书讲述了美国女孩贝芙莉阴差阳错之下冒认了好友格劳斯塔克公主的身份,同时和作为护卫的侠盗相恋的故事。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