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身体习惯了这个打扮,或者说,是我让这身体习惯了,连裤袜这种东西,穿上了就脱不下来,舒服,凉快,还养眼。
T恤是季修的旧衣服,洗得发白,穿在186公分的身量上堪堪盖到大腿根,倒省了裤子的麻烦。
我先把晾着的床单收了,叠好放进柜子。
又去客厅收拾茶几,把季修乱扔的钥匙、零钱,没用完的药盒归拢到一起。
弯腰的时候,T恤领口往下垂,我直起身,对着窗玻璃理了理头发,金发双马尾,染过之后长长了一点,随手扎起来,露出一截白净的后颈。
正忙着,楼道口传来脚步声。
我直起身,回头。
季修推门进来,手里拎着菜,身上还是那件洗得发灰的格子衬衫,领口松开两颗扣子,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
他看见我,愣了一下。
我在玄关那里站着,刚踮脚把一件衬衫挂上衣架,T恤的下摆顺着腰线上滑,露出裤袜腰口勒进大腿根的那一小截。
暮色从窗口斜进来,把连裤袜的反光染成暖金色,两条腿又长又直地杵在地板上。
他的目光在我腿上停了一下,极快,像被烫到一样挪开,低头去换鞋,耳根却慢慢红了。
“回来了。”我用着乐仪的身体,声音里带着一点没藏好的笑,“今天怎么这么早。”
“嗯,下午没课,去菜市场买了条鱼。”他低着头换鞋,声音有点闷,“你……你腿不凉吗,都这个点了。”
“不凉。”我说,“八月呢,热都来不及。”
他没再接话,拎着菜钻进厨房。
我看着他慌慌张张的背影,没忍住弯了弯嘴角。
这身体逗他太容易了,一米八的男人,在老婆面前还是跟刚谈恋爱似的。
我顺手又弯腰捡了一次地上掉的东西,余光里看见他耳朵更红了。
不过今晚我没打算光顾着逗他。我系上围裙,接过他手里的鱼,把锅铲接过来,“我来吧,你歇着。”
他站在厨房门口,有点局促,“你会做鱼吗?”
“试试。”我说,“你教教我,以前没做过。”
这话是实话。
原主那双手,进厨房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
但我罗杰一个人住了这么多年,做饭这种事,早就会了。
我只是想让他也吃一回热乎的。
晚饭桌上,我把手机递给他,屏幕上还停着那条到账短信。
“理赔款到了。”我说,“十二万八。”
他接过去看了一眼,沉默了两秒,把手机还给我,说,“这钱……是你的。你自己拿着,想买什么买什么。”
他这话说得没什么底气,像背过好几遍的台词。以前这钱落到原主手里,不出半个月就能花干净,他大概也是认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