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志皓努力微笑,扑扑身上的土,还好清醒得早,再不能这样犯傻下去了。
生活与靳辰之前描绘的全无分别,每天早上去跑步,踩过带着晨曦的青草地;去牧人的草场帮忙放羊,看他们挤牛奶羊奶,做成奶酪,新鲜买下,无论是煎羊排还是煮蘑菇汤都是会让人上瘾的美味。多看了几次,发现靳辰做菜也就这么几招,不过是煎煎煮煮,把现成配好的调料狂撒,但是对于一个单身男人来说已经算是神技。
只有志皓忽然变得前所未有的乖巧,不再冲动吵闹,靳辰的所有问句,他都会点头称是,搞到当老板的开始不好意思,只得说:大不了那五成薪水还是照样加给你好了,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好为这点小钱委曲求全。
志皓喏喏连间,心里却苦笑。
这方草地像是有毒,日子过得比别的地方慢,每一分钟都丰满厚实,在这里享受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沉默。靳辰果然不再提有关那个他的事,也不提及他的历任情人,只是交换童年的趣闻,志皓由此知道他十四岁时就独自去纽约求学,十八岁在时尚杂志做助手小工,一做就是三年。果然没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不需要理由的,所谓天才也不过是有时间比普通人多喝一杯咖啡。
志皓有时会发现,自己贪看他的侧脸,往往看得出了神却不自知,怎么办?要不要回去向老板请辞?孙老怪会不会杀人放火,杀了他,烧光整间杰氏。
这暖洋洋的时光让人沉溺,不知今夕是何夕。所以当靳辰把一张飞机票放在他面前时,他竟愣了三秒钟才认清这是什么东西:“走了?”志皓茫然的抬头。
“嗯!舍不得么?”
“嗯!”
“但,还是要走了,再呆下去身体软掉,但心思又活起来,进退不得。”
“嗯!”有道理:“我们在这里呆了多久了?”
“五天!”
才五天?志皓吃惊,还以为是半世了。
直到坐上飞机还是恍惚,用力拍拍脸,喃喃道:“可是要重回人间了吗?”结果让靳辰看了狂笑不已。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现实总是带破坏性的冲击力,于是刚一下飞机,志皓便觉得——他娘的,我果然又到容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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